煤安认证申请获证全过程
煤安认证是煤矿安全认证的简称。2007年国家经贸委和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了《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暂行办法》等文件,对井工煤矿用设备、仪器、仪表等设施实行安全生产认证制度,有效地遏制了伪劣产品进入井下。在煤安认证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都应做煤安认证,获取证书,方可在市场中销售、使用。
第一步: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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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单位(以下简称申请人)应向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(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)提出产品申办安全标志申请,递交申请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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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申请安全标志的生产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1.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;
2.有与生产矿用产品相适应的注册资金、生产规模、经营场所、技术力量;
3.主要管理者应了解煤矿安全相关法规;
4.有保证产品质量合格的生产设备;
5.有满足产品安全性能要求的检验与测试手段:
6.生产工艺先进、合理、可靠;
7.有完善、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;
8.具备成品生产(组装)与出厂检验条件;
9.其他有关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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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申请安全标志的产品必须符合如下条件:
1.满足煤矿安全生产要求,符合现行国家安全标准、行业安全标准和《煤矿安全规程》;
2.有正确、完整的技术文件;
3.采用新材料、新技术、新工艺生产的新产品,应当有省部级安全生产监督(监察)机构认可的鉴定或评审意见;
4.其他有关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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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申请安全标志的矿用产品生产单位,应按规定填写《安全标志申请书》一式两份,并向认证机构提交以下材料:
1.营业执照复印件,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;
2.产品生产标准(技术条件)、产品图纸、工艺流程图等技术文件;
3.产品照片;
4.其他有关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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